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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家或卖家不配合处理投诉?

    不配合处理投诉
    一、定义:网批网受理投诉后,双方未能给予有效申诉或者网批网给出仲裁结果后,双方未予以及时的配合。
    二、处罚规则:不配合处理投诉
    1、若投诉方发起后,被投诉方接到通知后在要求时间内没有进行回应,则第1次可给予被投诉方"邮件警告"处理;
    2、处罚累计规则(90天内,网批网核实情况属实,则给予以下处罚)
    被投诉2次的,给予供货商"邮件警告"处理,限制用户权限7天;
    被投诉3次的,给予供货商"邮件警告"处理,限制用户权限15天;
    被投诉4次的,给予供货商"邮件警告"处理,限制用户权限30天;
    被投诉5次的,永久限制用户权限。
    3、对于情节严重的违规行为,或因此导致另外一方名义或利益受损,网批网可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加重处罚,直到"冻结"用户权限为止。
    4、无论买家还是供货商,对不配合处理投诉的,网批网将视情况直接仲裁相应款项。